东莞轨道交通2号线三期(光明路站)110kV则南甲乙线#3-南栅站、则金线#4-#5段电缆迁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三期(光明路站)110kV则南甲乙线#3-南栅站、则金线#4-#5段电缆迁改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三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投审[2022]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莞轨道交通二号线三期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财政投资 ,招标人为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东莞市虎门镇,连升路与光明路交汇处。
2.2建设规模: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三期(光明路站)110kV则南甲乙线#3-南栅站、则金线#4-#5段电缆迁改工程,建安工程费约为1978.1024万元(最终以财审审定金额为准)。
2.3项目类别:工程类
2.4计划工期: 1843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2 年 12月 15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7 年 12月 31 日(含搭建临设、放线定位、施工报建等前期准备工作及竣工验收工作时间,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书面通知时间为准,竣工时间以招标人复核批准的时间为准)。
2.5招标范围: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三期(光明路站)110kV则南甲乙线#3-南栅站、则金线#4-#5段电缆迁改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不限于):
①、拆除部分:拆除 110kV 则南甲乙线(#3 南-南栅站)、110kV 则金线(#4 金-#5金)电缆共 1.926km(折算为单回路)及电缆附件。
②、电气部分:将 110kV 则南甲乙线(#3 南-南栅站)、110kV 则金线(#4金-#5金)共3回电缆线路更换迁改。本工程共更换迁改 110kV 则南甲乙线双回电缆线路 2×0.75km、110kV 则金线单回路电缆线路 1×0.8km;
③、土建部分:新建 110kV 六回共壁电缆通道约 0.34km、110kV 三回电缆通道约 0.20km、110kV 三回埋管约 0.129km。
④、本工程所用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及保管;
⑤、本工程的报建(不限于规划许可、用地手续及施工报建办理)、审批、带电作业、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含资产评估)、配合整套启动调试和参加联合试运行、维护、保管、保修等工作(包括审批、电力调试、工程交工验收及移交等联系协调工作);
⑥、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保障相关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保供电工作。
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6标的物清单:
标段 |
标段名称 |
最大中标数量 |
项目总投资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标书费(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标段1 |
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三期(光明路站)110kV则南甲乙线#3-南栅站、则金线#4-#5段电缆迁改工程 |
1 |
1978.1024 |
1978.1024 |
0 |
280000.00 |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及承试类三级或以上许可证。
3.4财务要求:无要求。
3.5业绩要求:无要求。
3.6信誉要求:无要求。
3.7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要求已取得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相关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社保证明(不含投标月本)。(应符合工程所在地、工程项目要求,项目经理的专业、等级应与项目特征对应)
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8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处于限制同类工程投标资格的处罚。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0 其他: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企业信息登记)中的登记在册人员。投标人应在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不存在大额诉讼或多宗诉讼或其他违法、违约等影响本次招标项目正常履行的情形。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不存在曾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签订合同,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因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严重违约而导致合同变更、中止、解除的情形。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未正在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诉讼。不存在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认定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在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履约过程中存在违约责任或过失责任的情形。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接受投标登记并发送招标资料,即 2022年11月17日10:00 时至 2022 年11月23 日 16:00 时(逾期不予投标登记),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投标人登记的信息须填写完整,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招标代理将于投标登记期间每个工作日的 16:00 -17:30时统一联系投标人将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从邮箱dgwangtat@163.comm发送给各投标人,本次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均以电子版发出,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必须填报准确的邮箱地址,并按时收取和查阅相关资料。
4.2 投标人投标登记时需将以下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发至邮箱dgwangtat@163.comm(投标人须保证下述资料真实有效,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下述资料如为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进行投标登记,应附此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在本项目任职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3)已在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的证明材料(如网上截屏)复印件或打印件。
(4)其他: 《投标登记申请表》(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格式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本工程招标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注:相关资料的有效期已过,但尚未领到新证或办妥延期手续的,须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且相关有效证明须明确包括以下两个内容(一、换证手续办理中;二、原证件办理过程中继续有效使用),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认可该证明文件,但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4.3 在本项目投标登记截止前已进行投标登记的单位需跟招标代理确认投标登记是否完成,否
则投标登记不成功后果自负。
4.4 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邮件方式)发出,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有关资料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8日10时45分,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3开标室(中心本部)。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 15分至10时45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规定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地点具体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处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为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投标登记申请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